关于2016年“春节”放假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现就“春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春节放假时间为:2016年2月7日至2月13日调休放假,共7天。2月6日(周六)、2月14日(周日)按正常工作日上班。
二、我院门、急诊、病区安排如下:
门、急诊安排:
2月7日-10日:内科、外科、骨科、妇科、儿科按照急诊处理,其它临床科室(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肛肠科)停诊,专家门诊、特需门诊停诊。
2月11日:普通门诊全天开放。专家门诊、特需门诊停诊。
2月12日-13日:内科、外科、骨科、妇科、儿科按照急诊处理,其它临床科室(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肛肠科)停诊,专家门诊、特需门诊停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