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指南 |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来源:莱茵医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4-30 点击数:

今年4月是第7个“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主题为“医保基金安全靠大家”。
医保基金是国家为保障人民健康而设立的专项资金,然而,这笔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却可能遭受不法分子侵蚀,成为黑灰产业链条中的“唐僧肉”。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医保政策漏洞或群众对医保规则的不熟悉,实施诈骗行为,严重侵害了参保人的权益。
 
常见医保诈骗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有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6)挂名住院;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
 
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有
(1)盗刷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1)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2)除医保个人账户可与直系亲属共济的情形外,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
(3)非法使用社保卡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3)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如何防范医保诈骗犯罪风险?
1、在服务保障特殊人群的基础上,加强对代配药相关工作的审核,对于一个受托人为多名委托人代配药的,注意验证受托人身份信息。
2、进一步依托检察院与医疗保障局、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机制,共同预防骗保“黄牛”在医疗机构周边揽客,及时向医疗机构通报可能被倒卖的高风险药品清单和异常参保人员信息,不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3、针对医院就诊人员,可在医院预检台、等候区等地,通过提示牌、流程图、宣传板、告知书等形式,向就诊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医保卡需本人使用的就诊提示,对代配药的流程规范进行解释说明,宣传实名制就诊核验等医保有关政策。
 
作为普通参保人,我们也能为守护医保基金出一份力
1、妥善管理自己的医保卡,严禁将其出借、转借、转让或转送他人。
2、绝不能将医保卡存放在医院或药店,以避免“空刷”、“盗刷”或“套刷”医保基金的风险。
3、一旦发现医保卡遗失,请务必立即挂失并补办新卡。
4、了解医保政策,增强法律意识,拒绝参与欺诈行为。参保人如果违反规定,不仅要退回医保基金损失,还可能被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12个月。故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还将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一旦发现身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应积极宣传、及时规劝,并勇于通过拨打医保欺诈骗保投诉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医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守护它,就是守护我们自己的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