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病历程序

来源:莱茵医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8-24 点击数:

 
 

一、复印范围:复印病历资料为客观资料(除病程录,会诊记录,死亡讨论记录主观资料之外),在核对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复印专用章”。

二、收费标准:工本费 A4 纸:0.50元/张 

三、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四、复印流程:①由病区医生审核证明材料,并填写《复印病历申请单》;②至病案室复印、付费;③复印材料加盖“复印专用章”。

五、复印注意事项:

受理复印病历申请时,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1、申请人为本人的,应当提供其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或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簿)。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由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上海合川莱茵中医医院(原闵行区中医医院)

二0一0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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